第704章 孙金柱-《蒙冤入狱服刑,一日作案十八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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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后来业务越做越大,他开始向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放贷,利息高得离谱——本金一万,一年后要还三万,还不上的就暴力催收。

    他的手下有二十多个人,个个都是白河镇及周边出了名的混混。

    催收的手段从搬东西升级到了打人、非法拘禁、烧房子。

    一户人家还不上钱,孙金柱让人把欠债人的老婆拉到养殖场里关了两天两夜,逼得人家到处借钱还债。

    一个做小生意的还不上利息,被孙金柱的人打断了一条腿,从此成了瘸子。

    最严重的一起发生在八年前。

    一个叫马长河的农民借了孙金柱三万块钱给儿子结婚,一年后利滚利变成了九万。

    马长河还不起,孙金柱带着人去他家里,把房子浇上汽油点了。

    马长河的老娘在房子里没跑出来,烧死了。

    马长河报了案,孙金柱花钱找人顶了罪,顶罪的人坐了四年牢出来后,孙金柱给了他一笔钱让他远走他乡。

    马长河从那以后就疯了,每天在白河镇的街上游荡,见人就说他娘是被孙金柱烧死的。

    没有人信他。

    孙金柱逢人便说,马长河是疯子,疯子的话不能信。

    他的罪恶值是五万三千点。

    第二个目标叫孙金柱的副手郭三。

    郭三四十岁,白河镇人,是孙金柱的表弟,负责具体执行催收任务。

    打断欠债人腿的就是他。

    把欠债人老婆关进养殖场的就是他。

    把马长河房子点了的就是他。

    他有一个习惯,每次执行完任务回来后,都在养殖场后面的一个小屋里喝酒。

    那个小屋是孙金柱用来关欠债人的地方,窗户上钉着木板,门从外面用铁链锁着。

    郭三在里面喝酒,说是“镇场子”,要让关在里面的人知道害怕。

    他的罪恶值是两万六千点。

    第三个目标叫周翠芬。

    周翠芬五十岁,孙金柱的妻子,养殖场的会计和日常管理者。

    她的表面工作是在养殖场里喂羊和记账,实际工作是负责放贷的账目管理和接收催收回来的钱。

    她把每一笔借款和还款都记在一个硬皮笔记本上,借了多少、收了多少利息、什么时候还、还不了的人催到什么程度,记录得比银行还详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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